2023-08-22
A: 您好!您于2023年8月15日的來信收悉,現對您咨詢的事項答復如下:
2021年,《四川省開展天麻、鐵皮石斛、靈芝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方案》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核定,決定在四川省內開展為期一年的天麻、鐵皮石斛、靈芝三種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管理試點工作。產品范圍:在全省行政區(qū)域內(包括省外種植基地)種植以天麻、鐵皮石斛、靈芝為原材料,按照傳統生產工藝或飲食習慣食用加工的普通食品,不包括化學提取物產品(如含某種物質提取素的藥品、保健食品)。試點產品須按“食品生產許可分類目錄”取得相關品種生產許可后方可從事生產加工。目前試點工作已結束。經查詢,鐵皮石斛葉已終止審查,衛(wèi)生行政部門建議按照《食品安全法》第29條管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之規(guī)定,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制定。更多詳情您可向衛(wèi)生行政部門咨詢。
四川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