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我委從即日起向社會公開征集2014年度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現(xiàn)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 立項依據(jù)
立項建議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ㄒ唬妒称钒踩ā芳捌鋵嵤l例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范圍。
(二)《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國發(fā)〔2012〕20號)、《國家食品安全監(jiān)管體系"十二五"規(guī)劃》(國辦發(fā)〔2012〕36號)、《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十二五"規(guī)劃》(衛(wèi)監(jiān)督發(fā)〔2012〕40號)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重點工作。
?。ㄈ┓衔覈鴩楹褪称樊a(chǎn)業(yè)發(fā)展實際需求,以及加強食品安全監(jiān)管工作要求。
二、重點領域
?。ㄒ唬┈F(xiàn)行食品標準清理建議新制定的標準。包括食品毒理學檢驗方法、食品檢測方法、特殊膳食食品、食品營養(yǎng)強化劑和食品添加劑質(zhì)量規(guī)格標準。
(二)通用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如食品復檢規(guī)程、食品安全標準制定中采用食品風險評估結果的指南、食品安全名詞術語和分類等。
?。ㄈp少和控制食品中污染物或致病微生物的技術要求。
?。ㄋ模┢渌延袊H標準,我國尚未制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三、提出立項建議要求
?。ㄒ唬┤魏螁挝?、個人、組織可以提出立項建議。建議承擔標準起草的應當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yè)協(xié)會。鼓勵相關單位聯(lián)合提出立項建議。
(二)建議立項的標準應當有充分的研究數(shù)據(jù)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
四、承擔起草工作要求
?。ㄒ唬┙ㄗh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具有標準制定、修訂的工作經(jīng)驗和科研設備,能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并在以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修訂工作中,未出現(xiàn)違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規(guī)定》的情形。鼓勵科研、教育機構等牽頭承擔同一領域的多個標準。
?。ǘ藴势鸩莨ぷ鞯呢撠熑藨斒煜な称钒踩珖覙藴使芾矸ㄒ?guī),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ㄈ藴势鸩輪挝缓拓撠熑藨敵浞终撟C,熟悉相關領域食品安全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xié)調(diào)和溝通能力,能夠了解各方面意見,按時完成標準起草任務。
五、報送時限與程序
請于2013年12月30日前通過網(wǎng)絡報送立項建議,并同時報送立項建議書面材料。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我委將委托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公開征求擬立項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意見。
?。ㄒ唬┚W(wǎng)絡報送程序。請登錄http://www.cfsa.net.cn/進入"食品安全標準"頁面,通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tǒng)",按照系統(tǒng)提示的流程在線填寫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如對報送程序有疑問,請咨詢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工作時間電話:010-52165409)。
(二)書面材料報送程序。請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立項建議書格式(從http://www.cfsa.net.cn/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下載)填寫立項建議,連同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等材料郵寄或傳真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廣渠路37號2號樓,郵編100022,傳真:010-52165408)。
特此公告。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
2013年12月2日